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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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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