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现实温度的成功与伦理化策略的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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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云初你听我说,老羊皮不会给你安排什么好去处的,他只会诱骗你去石国参加那里的战笼遴选,你的年纪还小,不适合参加这样的血战!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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