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请战”,《歌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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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大纛的出现,就预示着白羊部全族已经抵达了龟兹。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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