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被AI抢走饭碗的人”:我们不该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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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很多地方的传说都是口口相传留下来的,所以全部成了真假难辨的传说,既然是传说那就自然做不得数。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人们把死掉的葛萨璐安置在帐篷里,所有人骑着马围绕着帐篷走了七圈子,葛萨璐的长子勐撒卡来到帐篷口,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哀嚎不止。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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