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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你要做什么呢?”
而方正这个王八蛋在执行的时候又继续宽松化,如此庞大的一个市场,一个月只收四千贯,再没有别的收费事项。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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