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您紧张吗?”“不紧张,没啥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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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唯心了吧?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侯三很想回答云初的问话,只是心痛的厉害,抽光了他所有的力气,水罐掉进渠水里,随即,他的身体也倒进渠水里,载沉载浮的随着水流走远了。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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