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壹刀: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件大事即将在中东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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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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