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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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僧人又问道:燃灯佛哪里去了?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方正带来的醋芹在大唐也是家喻户晓的一种菜式,据说是大唐已经去世的司空魏征最喜欢的一道菜,传闻太宗皇帝为了讨好魏征,特意派人满世界找了最好的醋芹送给魏征,目的在于让他以后少说点他的不是。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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