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儿子”扩容,华为汽车夺嫡之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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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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