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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好人不好吗?”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夏日凉快,那么,冬日必定很暖和。不过,也就只有这样的好处了,除过居住功能之外,再无其它辅助功能。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唐人的大气磅礴注定了他们变得骄傲,而一个骄傲的人恰恰是最好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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