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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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