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好像没有家了”,听懂年轻人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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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商人之子不得入仕,没有资格分永业田这种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只能分到口分田,人死了之后会被国家收回去的,还要缴纳比农夫更重的赋税。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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