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凉山“卖惨带货”,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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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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