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民众示威游行 反对北约向乌输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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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你哭什么?”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