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大师走了!他出的书,时髦青年曾人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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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还有什么困难吗?”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乱起?是什么意思?”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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