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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