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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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