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旧金山”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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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看远处似乎在看她的羯斯噶,立刻猛烈地摇头道:“那些人会笑话羯斯噶的。”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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