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蓝天救援队”?4岁女童救援陷“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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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昔日多少还有几分繁华的龟兹大市场,如今连鬼影子都看不见几个,何远山这一次发狠了,就连在集市上跳舞的胡姬都要上到城墙上搬运木料跟石块。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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