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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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