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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张掌固见云初瞅着那些痕迹出神,就叹口气道:“咱们的安西大都护郭将军与儿子郭待诏就战死在这里。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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