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都去了,美媒直呼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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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大唐统领一州之地的刺史才四品官呢,而屋子里这位殴打小舅子的四品官,不仅仅是四品官,人家还是大唐一位尊贵的贵族——周至县县男。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