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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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