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后余生,他劝下40多个想去缅甸“发财”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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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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