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带电作业检修师邱中华:刀尖行走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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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秋日的时候,正是塔里木河水流泛滥的时候,不足一尺深的水淹没了整个胡杨林,碧绿的胡杨林倒映在平静的水面上,与白云,蓝天一起构成了一张绝美的图画。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老羊皮老神在在的躺在一张胡床上假寐,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胡姬给他摇着羽扇纳凉。
“放心吧,会抹平的。”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