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清赴新疆,有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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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还有什么困难吗?”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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