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或成今年综艺新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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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哪一个姐夫?”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这几年,听说“天可汗”换人了,这位“天可汗”很小气,还不讲理,不但赏赐的东西少了很多,很多,还要求塞人们给他们进贡活着的牛群,羊群。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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