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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云初笑着点点头。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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