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赶上中国,美国不惜放下身段到处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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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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