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万不舍得打车”,并非年轻人变得“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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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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