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追光之夜》:以时间为轴追光祖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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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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