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下午至夜间有小雨,高海拔山区将出现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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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战争开始了。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所以,梁建方暂时来不了龟兹了。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不知道!”
“不知道!”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