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恶犬伤人”不能仅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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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哪一个姐夫?”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