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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再一次回到老羊皮居住的院子里惊讶的发现,老羊皮已经不见了,胡姬也不见了,刚才,老羊皮还躺着的胡床现在落了一层灰,就像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很久。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杀人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用优雅来描绘的,不管你怎么杀,人死掉之后必定会有戾气,只要沾染了戾气,就跟优雅二字没有任何关系了。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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