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预制菜走上年夜饭的餐桌,你还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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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说完话,云初就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空碗离开了饭堂,路过门子侯三身边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小把金沙放在他手上道:“方才冒犯之处,请不要介意,我只是激怒之下失言了,奴隶人一类的话只是比喻,非指你,这点金沙,就当赔罪。”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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