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利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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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可惜,老羊皮说了名字之后,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你这么肯定跟着我出去就会死?”老羊皮找了一块向阳处裹着厚厚的羊皮大氅蹲了下来。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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