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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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天山苦寒之地,猪怜儿还在苦苦坚持,听闻再有三载就能归乡侍奉爷娘。最后,问一句:张家小娘是否任然未嫁,能否再等我三年?”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娜哈是例外!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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