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被查后最关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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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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