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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