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完这三起命案,我对犯罪与人性有了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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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唐人是吝啬鬼!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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