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和叶蒨文:岁月如歌 且行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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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尔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尔。”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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