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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娜哈是例外!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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