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双十一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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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在脸上划口子的亲戚很担心自己也被葛萨璐召唤走,所以只划破了一点油皮,流了一点血,所以非常期盼尽早完成这场属于两个人的回纥葬礼。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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