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枫:“回来的女儿”是个心中有爱的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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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侯三很想回答云初的问话,只是心痛的厉害,抽光了他所有的力气,水罐掉进渠水里,随即,他的身体也倒进渠水里,载沉载浮的随着水流走远了。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云初笑着点点头。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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