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首富”,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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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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