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学再造大宋风华 李少红从宋代名画中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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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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