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次竞选但均未成功,“85后”的他当选厄瓜多尔最年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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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听着方正热情洋溢的画的大饼,云初还是表露出一副欢喜的模样,就算他因为方正的长相很质疑方正家闺女的模样,这个时候,也不打算让人家难堪。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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