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中央表彰的“80后”,援疆半年后,职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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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所以,很多名家教授出来的弟子,在方正这种一心只想着如何光耀门楣的人看来,就是一个个憨包。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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