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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你不准备跑路吗?”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回纥人不吃鱼!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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