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动植物园的棕熊,你到底几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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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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